close

 

新10號公報將上路》新舊10號公報差異分析
新修訂的第10號公報明年元旦上路,雖然石化業可能因存貨計算成本的方式改變而增加帳上獲利,但電子等製造業卻恐因存貨會計處理方式變更,明年第一季就須認列最高達數億元的跌價損失。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與台北市會計師公會10日舉辦「新存貨公報對企業之衝擊」研討會,與會會計師紛指出,新公報是追隨國際會計準則IFRS的修正趨勢走,勢在必行,未來只會更嚴,不會更寬。

10號公報修訂後,企業要一改過去以「重置成本」評價製成品的作法,改採用「淨變現價值」,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計審計委員會主委陳慕賢指出,要如何計算各類別的「淨變現價值」,對企業來說確有實務上的困難,倘若上市櫃公司不能完成修改公司電腦資訊系統的準備,明年第一季想要及時跑出報表,恐怕有某種程度的風險。

明年元旦起將適用新修訂的第10號公報「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和過去企業界採用的處理存貨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以前企業可藉由「總額比較法」,以市價高於成本的項目隱藏成本高於市價項目的損失,但新公報要求改按分項或分類比較法,可能迫使企業在明年第一季就必須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由於,明年第一季財報是第一次反映新公報,因此,「損失會一下子跑出來」,會計師估計,企業要認列的存貨跌價損失,少則數十萬元,多則高達數億元。

代表企業界「苦主」身分出席座談會的華碩子公司和碩聯合科技財務長林秋炭以自家企業為例,要比較的項目超過上百萬個,資訊系統的修正的確是浩大的工程,因此大部分的上市櫃公司早就已經「動起來」,並試著模擬適用新公報之後對財報損益的影響,是否在公司可以接受的範圍。他坦言,如果是大型企業,現在才要修改資訊系統,已經太晚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ora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