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年底前回流 享五年免稅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9.08.24 03:40 am
 

為促進台商回流,只要趕在年底前新增投資或增資,可望獲得五年免稅的租稅獎勵,目前經濟部工業局已經接獲60件台商新投資案,並將陸續申請適用五年免稅核准函。

 

在99年底前完成投資計畫,業者可選擇在往後四年內,挑選對公司最有利的時機開始適用五年免稅。

依據行政院今年新發布的新增投資適用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獎勵辦法,製造業或相關技術服務業的公司,只要在97年7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期間內,在台灣新增投資或增資,即可依相關規定檢附文件,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適用五年免稅核准函。

至目前為止,工業局已接獲超過60件新增投資或增資申請案,官員表示,由於製造業五年免稅獎勵是階段性租稅優惠政策,申請期限只到年底,預計在今年底以前,會湧現台商回台的投資或增資的熱潮。

工業局官員指出,有意申請五年免稅的台商製造業,除了要在年底以前取得投資申請核准函,一般投資或增資案件還要在99年底完成投資計畫。只要投資計畫完成,公司可選擇在往後四年內,挑選對公司最有利的時機開始適用五年免稅。現在景氣並不算好,但有長期回台投資計畫的台商,可以先取得核准函,以後景氣好轉時就可以享受節稅的利益。

根據這項獎勵辦法規定,製造業設立或增資實收資本額應達50萬元,技術服務業則為10萬元。在設立或完成增資變更登記後的六個月內,且在98年底前,要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工業局申請核准函。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吳德豐則說,製造業五年免稅的適用門檻雖然較低,但有免稅金額的限制,因此屬於科技業的台商,通常會申請適用「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相關獎勵,因為沒有免稅上限,不過符合優惠門檻比較高。

要注意的是,新增投資五年免稅的優惠的免稅上限,是以投資總金額作為減免稅額的依據,所以新購買的機器設備或技術愈多,五年內可以享受的免稅額度也會愈高。


【2009/08/2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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