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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貸款 可展延
 

行政院昨(26)日設立「政府協助企業經營資金專案小組」,協助企業解決財務問題。企業若短期資金周轉困難,明年3月底前到期的貸款,可向債權銀行申請展延六個月,展延後還是無法解決困難,明年底前可向債權銀行申請續借。這項措施訂本月29日起實施,近日因毒奶事件受創的企業也適用。

「政府協助企業經營資金專案小組」將負責協助銀行公會辦理相關事宜,小組成員包括財政部、經濟部、中央銀行、經建會及金管會等單位的首長,由財政部長李述德擔任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天偕同金管會銀行局長張明道、銀行公會理事長張秀蓮,在新聞局召開記者會,說明企業如何申辦。

張秀蓮表示,企業若營運、繳息正常,符合在國內繼續經營,且沒有將國內金融機構貸款資金不當挪用到海外,如果有財務周轉需要,明年3月底到期的貸款,可向金融機構申請展延六個月。中小企業部分是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擔任受理窗口,其他則以工業局為窗口。

她說,若六個月還未紓困,中小企業及非中小企業可在明年底前分別透過經濟部或工業局申請,經評估仍具經營價值者,銀行公會將在一周內召開債權債務協商會議,如果經全體金融機構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續借,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將一體遵循。

邱正雄說,現在經濟比較動盪,銀行放款顯得保守,以致企業資金周轉受影響,這次推出的紓困方案,條件比過去的方案更為寬鬆方便。

工業局表示,對製造業的紓困方式和其他中小企業、商業及貿易業相同,均採用「寬延退票處理」和「債權債務協調」兩套機制;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接獲廠商的求助要求。

配合這次紓困方案,銀行公會昨天也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針對企金放款的「會員自律性債權債務協商及制約機制」,協商機制預訂實施至明年12月底止。(記者陳亮諭、謝佳雯、夏淑賢、林淑媛)

【2008/09/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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