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2.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3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金)
(4)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營業利益(5)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3前項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2.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3.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
應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4.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
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稅後淨損。
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
如為虧損,則不必調整。
4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2.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3.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4.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5.固定資產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的固定資產總額。
5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應注意其合理性並維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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